今天上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新城區報業傳媒集團新聞發布大廳,舉辦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新聞發布會。
我市決定從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調整2020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調整范圍對象
此次調整范圍的對象為2020年6月30日前在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全部單位及其職工。對在2020年8月底前仍未申辦基數調整的單位實行“系統限制”,待單位申辦完基數調整后再繼續繳存。
繳存基數
此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額。2020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按19,642元執行,下限參照職工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執行。
繳存比例
2020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12%,企業等其它單位參照最新文件執行,最高不得超過12%。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應與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保持一致。
1、職工的公積金基數是如何計算的?
答:職工的公積金繳存基數是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總額來進行計算的,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的口徑是: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實際發放工資月數
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年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本人的勞動報酬總額
按照建設部《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文件第三條規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按《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3)獎金;(4)津貼和補貼;(5)加班加點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答:《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蘇建金管〔2005〕298號)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結算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以及繳存基數的調整年度,均為自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止。每年的6月30日為結息日,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p>
來源:都市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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