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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省異地長期居住或跨省臨時外出就醫的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后可以享受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 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報銷水平應與參保地同級別醫療機構報銷水平保持合理差異,原則上,跨省異地轉診人員和異地急診搶救人員支付比例降幅在10個百分點左右,非急診且未轉診的其他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支付比例的降幅在20個百分點左右。
● 就醫地經辦機構應將異地就醫人員納入本地同質化管理。
● 推動將異地就醫費用納入DRG/DIP管理。加快啟動省內異地就醫實行DRG/DIP付費。
● 在基本實現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透析、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等5種門診慢特病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縣域可及的基礎上,決定新增5種門診慢特病相關治療費用納入跨省直接結算范圍。
● 2024年底前,所有統籌地區作為就醫地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類風濕關節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強直性脊柱炎等5種門診慢特病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
原文如下:
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管理服務的通知
醫保發〔2024〕21號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穩妥有序擴大跨省直接結算門診慢特病病種范圍的通知
信息來源:中國政府網、國家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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