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 2021個稅年度匯算3月1日開始啦!3月1日至15日辦理的,需先在手機個稅APP預約,預約后才能辦理;16日開始無需預約直接辦理
發布時間:2022-3-3 16:36:06 點擊次數:1843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開始啦!辦理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今年稅務部門推出了預約辦稅服務,3月1日至3月15日有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如未預約則需先預約才可辦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自行辦理。接下來,小編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一) 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登錄個稅APP首頁-【我要查詢】-【收入納稅明細查詢】-【年份2021】,查看全年收入及預繳個稅金額。
首頁點擊【2021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開始申報】-【2021年度】-【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閱讀須知-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確認】。
注意申報個人信息確認時,如員工有多家受雇單位,可自主選擇匯算清繳單位,并仔細查看匯繳地說明,點擊【下一步】。
年終獎申報方式 -【工資薪金】-【獎金計稅方式】選擇【單獨計稅】或【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確定】。
查看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及專項附加扣除等申報金額是否與實際所得(所扣)數據一致,不一致的可修改或新增。
注意下列在2021年度發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期間辦理扣除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二)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數據確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提交申報】-應補稅額為本次應補/退金額-點擊【繼續】-點擊【確認】。
根據匯算清繳申報的計算結果,按照提示進行【立即繳稅】或【申請退稅】即可。
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進入【申報詳情】-查詢處理進度。
(一)2021年度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二)2021年度內除工資薪金外,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中予以標注;
(二)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三)目前是否存在修復機制未知,可能會連帶影響各類資質申請。
(一)對于選擇適用空白申報表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在空白表的填報界面上,提供了納稅人可再次使用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的功能;
(二)增加更多的服務提示提醒,對填報減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稅收入、減免稅額的納稅人進行風險提示,提醒納稅人依法如實申報。
轉自:中國稅務、億企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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