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以來,我們大家都在期盼各地出臺具體的政策細節。
終于,首個社保費減免細則來啦!湖南省搶得首發。
湖南省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規定,就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有關事項。
給出了如下政策實施意見:
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
1)從2020年2月起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以單位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
2)從2020年2月起至4月,減半征收全省大型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參照執行。
湖南省這次出臺的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和“218”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指導意見基本一致,并對以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除機關事業單位外的情形也作了規定,可以參照執行。
緩繳困難企業社會保險費
受疫情影響,申請緩繳前連續3 個月累計虧損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已停保的企業或完全停產的企業,不再辦理社會保險費緩繳手續。
辦理程序
湖南省對于減免社會保險費以及緩繳社會保險費的辦理程序,也做了相應說明。
1)減免社會保險費
由統計部門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區分大、中、小、微型企業后直接辦理,無需審批。統計部門一時無法劃分清楚的,暫按中小微型企業對待,待確認后再據實調整。
2)緩繳社會保險費
企業向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報審批表》、累計虧損月份財務報表以及與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簽訂的緩繳協議,經本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市州匯總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季匯總緩繳情況報省財政廳備案。
政策關注點
湖南省出臺的政策細節,還向公眾解答了幾個關心的問題,其中前兩個問題,最為關注。
1)參保人員的各項權益,不會受影響。
減免、緩繳社會保險費期間,企業(單位)應按規定如實申報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確保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企業(單位)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
2)單位已繳納了錢怎么辦?
企業(單位)已繳納了減免期間應減免的社會保險費的,多繳的部分可以抵繳下期應繳的社會保險費。
3)對2020年減免、延緩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各地2020年社會保險費征繳目標任務考核中相應予以調減。對延緩至2021年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各地2021年社會保險費征繳目標任務考核中相應增加。
4)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統計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溝通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社會保險工作,確保企業社會保險費減免等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5)政策生效時間
上述政策措施自2020年2月1日起執行,具體政策實施期滿失效。
幾點提醒
隨著湖南省率先出臺政策細則,相信其余省份的細則也會陸續出臺,針對近期這一利好的社保優惠政策發布,以及醫保對應減半征收的消息。這里還有幾點注意事項需要提醒。
1) 減免≠不繳,個人部分每月要正常增減和繳費。
現在很多企業誤以為,減免政策是全部免除不繳納了,實際上本次減免只針對社保單位繳費(為企業減負),職工個人繳費部分還要正常交。而且,增員減員等經辦操作也要正常進行。人社部11號文特別明確了“企業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
2) 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的界定辦法,各地將在3月5日前出臺具體細則。
人社部11號文將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界定標準下放,各省可以“結合本省實際確定減免企業對象”。各省印發的具體實施辦法于3月5日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備案。”也就是說,大家還得耐心再等等。
3) 醫療保險各地差異較大,具體實施辦法也將在3月5日前出臺。
醫保發﹝2020﹞6號文指出,要根據地方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存來差別化實施,原則上只有當地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才實施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減征,“決定實施減征政策的省,印發的具體實施方案于3月5日前報【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備案。”讓我們共同期待吧。
全國企業社保費減免政策地圖
來源:51社保網
聲明 | 本文僅供交流學習,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
上一條:中小微企業判定標準出爐!免社保!免增值稅!免個稅!
下一條:為企業減負近750億元!江蘇發放硬核“大禮包” |
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