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要求,對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進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調整起始時間為2019年1月1日。這是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第15次連漲,此次養老金調整工作將于7月底前落實到位。
今年我市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實行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普遍調整中固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4.8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4%增加。
對于高齡人員,養老金將予以傾斜調整。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參加普調外,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來源: 徐州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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